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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运输保险关于清理和取消收费项目

作者:admin  来源:本站  发表时间:2019/1/19 13:53:03  热度:1871℃

  除铁路货物运输保险货物运输过程中的铁路运费(以下简称“与铁有关的收费”)之外的各种收费。主要包括:地方政府及其下属部门支付铁路运输费用给货主、铁路专线(包括专用铁路,下同)财产或业务单位、铁路运输企业;铁路运输企业向货主收取铁路货运杂费、支付给专线财产或业务单位维修专线维修的费用;专线产权或经营单位通过专线发送货物所有者收取的货物。货物运输保险清理当地政府的额外费用。重点清理违反当地行政管理部门或公共机构的、铁路货运专线,、,非法参与收益分享等;取消当地越权行政和机构费用;严格执行取消国家、停止、免除管理费和政府基金项目政策;取消不符合建立统一市场要求、歧视性的地方保护费。规范、减少特殊线产权或业务单位费用。加强专线共享收费项目的规范,统一收费项目名称与相同或相似的服务内容;对于政府定价管理中包含的费用,有必要加强成本监督检查,重新验证收费标准,降低高收费标准;严格执行明确的价格体系。监督营业场所专线产业或业务单位的推广,宣传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收费依据等,提升收费透明度;禁止使用优势位置强制服务并收取、或更少的服务费和更多费用。(3)规范铁路运输企业收费。加强对铁路运输企业收费行为的监督,督促实行明确的价格体系。重视铁路运输企业的标准化,在强制服务和强制收费过程中提供粉尘抑制、收费保险、保险等服务;专用线路代表维修服务提供维修服务,在无服务过程中只收取少量服务或多次充电行为;强制性用户购买使用铁路运输企业规定的货物运输辅助材料等、专线等维护和维修材料。

  货物运输保险清理规则基于《价格法》、《反垄断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公司治理收费、罚款和各种评估等问题》(中发[1997] No. 14)、《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国发[1996] 2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收费管理的通知减轻企业负担》(郭班发[2014] 30号)和《价格违规行政处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5号)、《》的相关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8号令)关于实施商品和服务的明确标价,主要掌握以下政策要点:

  (1)各省、自治区、中央直辖市政府及其下属部门应当对企业涉及的企业发出管理费和标准,并取得国务院价格、财政部门的批准和报告。到国务院批准。省级以下地方政府及其附属部门不得超过设立行政费用的权限。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及其价格、财务部门的规定。

  (2)地方政府及其附属部门、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任何形式的、继续以任何名义收集或伪装以接收国家的明确取消、停止、免除行政费用和政府基金项目。

  (3)所有类型的业务单位不得使用市场的主导地位,强制服务和收费或无服务费仅减少、服务费和更多费用。清理铁矿费的工作,由各省中央直辖市价格管理部门领导,并由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中国铁路总公司应当自行检查,自我纠正,清理本系统的相关费用,并部署自己的铁路运输企业。配合、协助相关工作。清理规范工作分为以下三个阶段:调查(2017年2月底之前)。对企业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全面了解本行政区域铁矿相关收费的具体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按照本通知的有关政策和要求,系统地整理出、项目分析。并建议清理本行政区域内的规范性意见。中央清理(2017年4月底前)。
        结合调查,货物运输保险制定并实施本行政区域铁矿费集中清理方案,取消不合理收费,降低收费,各种违法违法价格依法查处。清理和取消收费项目、必须通过当地政府网站和新闻媒体向公众宣布调整降低收费标准和调查违规案件。制定宪法(2017年6月底之前)。建立目录列表制度,各地应在清理规则的基础上,将保留的地方政府收费纳入本地区企业的行政管理费目录;对于专线或业务单位收费、铁路运输企业,根据明确标价机构要求,建立健全收费宣传制度,并在营业场所公布收费标准、收费标准和服务内容、收费依据。研究和探索铁矿相关收费统一公示制度,收取铁路运输专线、的地方政府收费,铁路运输企业收取的铁路运输杂费和专线维修费通过该地区的指定平台进行宣传。并根据情况的变化动态调整,方便货主理解和社会监督。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政府的清理工作价格应加强与金融、交通信函等部门的沟通,形成联合力量;充分发挥12,358价格监管平台的作用,减轻企业报告制度的负担,及时调查和调查典型违规收费将提升目标、的清理工作效果;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利用媒体准确诠释相关政策,积极宣传清理工作的有效性,及时回答和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收费,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跟进清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并在必要时组织专项检查。省级、自治区直辖市、将于明年6月底前完成清理规范工作,并将于明年7月底前明确标准的具体条件和有效性(见附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司)。

  货物运输保险根据《道路危险品运输管理条例》(交通部2016年第36号令),如果道路危险品运输企业在不同的地方运营(运输路线的起点不在企业所在的城市内)注册),累计超过3个月。与业务所在地区的市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进行登记和接受监督。为加强对越野公路危险品运输车辆的管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一个、备案单位:一个从事道路危险品运输工作三个月以上的非现场道路危险品运输企业。道路危险品运输企业许可证信息:营业执照、道路运输营业执照、法人委托书;市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累计经营登记地主管运输部门证书3个月以上;服务单位为本市危险品运输企业签发的证书和服务合同3个月以上;7.申请本市道路危险品运输车辆信息:道路运输证书、驾驶证、车辆登记证、综合性能试验报告、燃油消耗合规检查表、承运人责任保险单;常压罐对于车身,还应提供罐体检验证书或测试报告、测量报告、呼吸阀检测报告;对于压力罐车,还应提供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罐体试验证书或试验报告及《。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注册证书》;申请在我市从事道路危险品运输的员工信息:驾驶员驾驶证、资格证书;护送人员、装卸管理人员的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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